12月31日上午,凤阳县召开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组长陈长静,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副组长徐玉松,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副组长倪玉新,县人民法院院长、副组长汪峰,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副组长张杏喜出席会议。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相关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陈长静主持。
会上,陈长静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反腐败斗争重要论述,并指出,要坚持政治引领,明确问题指向,在增强反腐败工作定力的同时异常清醒认识当前形势。正确对待、认真解决存在的问题,切实聚力做好反腐败协调工作。要突出政治属性,全面协作配合,大力推动反腐败协调工作持续高质量发展。要着力在一体推进“三不腐”、问题线索移送、案件查办、法法衔接、追逃防逃追脏、办案安全上加强协作配合,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要发挥政治优势,严格教育管理,进一步保持坚决态度、整合力量资源、提升办案水平、强化责任追究,不断巩固拓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陈长静强调,推进新时代反腐败工作高质量发展,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各成员单位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政治引领、增强政治定力,始终保持昂扬的奋斗精神和饱满的工作作风,以永远在路上的政治自觉正风肃纪反腐,以实际行动共同推进反腐败工作持续高质量发展,扎实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打牢基础,奋力为推动现代化大美凤阳建设行稳致远作出更大贡献。
会议宣布了新调整的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名单;传达学习了《关于转发国家监察委员会办公厅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在办理贪 污贿赂犯罪案件中加强反洗 钱协作配合的意见〉的通知》、《印发〈关于纪检监察监督巡视巡察监督与财会监督贯通协调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通报了今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及反腐败协调工作开展情况;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和县法院分别就反腐败协调工作开展情况作了交流发言,其他成员单位作了书面交流。(衡孝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