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要闻

【聚焦两会】凤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六项报告的决议

发布时间:2025-01-05 14:05阅读次数:
分享到:
打印

凤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凤阳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5年1月5日凤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凤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王俊卿县长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县人民政府2024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5年目标任务和工作部署,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号召,全县人民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在中共凤阳县委的坚强领导下,牢记嘱托、砥砺前行、守正创新、真抓实干,奋力开创现代化大美凤阳建设新局面!


凤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凤阳县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5年计划的决议

(2025年1月5日凤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凤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了县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凤阳县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5年计划草案的报告》。会议同意计划和预算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关于凤阳县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5年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凤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凤阳县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预算的决议

(2025年1月5日凤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凤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了县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凤阳县202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会议同意计划和预算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关于凤阳县202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5年财政预算。


凤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凤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5年1月5日凤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凤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成学斌主任受县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凤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凤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凤阳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5年1月5日凤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凤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汪峰院长所作的《凤阳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凤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凤阳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5年1月5日凤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凤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张杏喜检察长所作的《凤阳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编辑:
返回
上一篇: 凤阳召开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次会议
下一篇: 【聚焦两会】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分组热议相关工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