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县民政局开展孤儿基本生活补助发放工作

发布时间:2020-09-21 10:48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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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保障孤儿合法权益,促进孤儿健康成长,县民政局采取多种有效措施,严格把关,扎实推进,认真开展孤儿基本生活补助资金发放工作。

严把审批程序关。严格按照个人或监护人申请、乡镇审核、县民政局审批的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孤儿纳入保障范围,并建立健全信息公示、入户核查工作机制,确保审批公正和认定精准。

严把动态调整关。建立孤儿基础信息数据库并及时更新调整,健全动态管理机制。村、乡镇、县民政局采取多种形式,深入调查了解孤儿保障情况,及时按照程序和规定办理增发或停发孤儿基本生活费的手续。

严把监督管理关。县民政局组织乡镇工作人员定期对孤儿状况进行巡查、走访评估和监督,督促监护人做好孤儿养育工作。建立孤儿基础信息数据库,规范保障对象档案管理。

严把资金发放关。我县孤儿基本生活补助发放实行动态管理,按月发放。我县共有孤儿209人,其中机构养育孤儿19人,社会散居孤儿65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25人。社会散居、寄养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按每人每月1050元的标准发放;福利机构养育孤儿生活费每人每月按1450元的标准发放。截至今年9月,凤阳县共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补助资金238.345万元。(夏智雪)

编辑:赵辰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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