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凤阳县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采取多项措施,帮助农民降低成本,增加收入,全县供销系统实现商品销售总额31.84亿元,利润总额2333万元。
壮大基层社。恢复重建乡镇基层供销社18个,实现乡镇基层社全覆盖。依托村级党组织、村民委员会,以农民社员为主体,联合种养殖大户、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建成村社共建型村级供销社13个,其中省级示范社4家。
领办合作社。各级供销社通过以经营设施场地、资金等参股方式与种养殖大户、社会经济组织合作,领办、参办各类专业合作社80个,行业协会10个,综合服务社327个,共吸纳入社农户15900余人,社员生产经营成本平均降低10%,利润增加20%。
盘活闲资产。利用闲置土地、剩余资产新建农贸市场、为农服务超市等,采取租赁、以租代修、以租代建等多种形式盘活优化基层闲置资产。目前,已利用原县农资公司等闲置土地建成大中型超市4家、农贸市场1家,解决原供销社78名下岗职工就业,每年获得分红16万元。
服务促增收。秉持“农民外出打工,供销社为农民打工”理念,采取“供销社+专业合作社”方式,大力开展土地流转、大田托管、订单农业、代耕代种、定制农资等服务。今年已开展土地托管8万亩,全程化服务面积26万亩,带动农户15221户,亩均增收150元左右。(陈友田 刘立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