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民生

凤阳县春季1648名普通高中贫困家庭学生享受国家资助

发布时间:2021-04-29 09:19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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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阳县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进乡村振兴,认真落实普通高中学生资助制度,竭诚为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习深造提供保障。

今年春季学期,经过基层学校统计核定,报县学生资助中心核准,共向1648名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国家资助金资助,发放资(补)助金2053.99万元。其中,助学金资助1648人,发放助学金164.8万元;为576名农村建档立卡等“四类”特殊贫困学生实施免学杂费政策,共免除学杂费41.19万元。对于部分特殊困难家庭学生,学校还将通过校内资助金予以资助,确保为一位学生不会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该县在积极做好资助的同时,积极开展资助育人工作,加强贫困生的爱国主义教育和励志教育。各校充分利用资助“两节课”活动等,在做好资助政策宣传的同时,引导激励学生,勤奋励志,积极进取,努力成才,为家庭富裕、国家富强做出更好贡献。

日前,统计报表工作已经结束,助学金即日将由银行通过发放至受助学生专用资助卡中,对于符合免学杂费条件的学生,在开学报名时,进行了学杂费直免。(冯会善)

编辑:郑孝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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