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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阳职工、居民慢性病病种有新调整

发布时间:2021-05-11 09:53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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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病种目录(试行)>的通知》皖医保秘〔2021〕36号文件精神,2021年凤阳县城乡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政策有了新调整,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根据《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病种目录(试行)》文件,目前我县可以申报、认定的门诊慢特病病种达到63种。

此次调整删除了原门诊慢特病病种16 个,其中城镇职工7种、城乡居民9种。具体为,职工:间质性肺炎、运动神经元病、良性家族性天疱疮、自身免疫性溶血、系统性淀粉样变性、噬血细胞综合症、肺泡蛋白沉积症;居民:间质性肺炎、抽动症(障碍)、运动神经元病、良性家族性天疱疮、自身免疫性溶血、系统性淀粉样变性、噬血细胞综合症、肺泡蛋白沉积症、儿童先天性心脏病。

上述16种门诊慢特病病种自2021年5月1日起,不再认定增加新的人员。

对于之前已认定为上述门诊慢特病种的人员不需要担心待遇享受的问题,仍然可以继续按原规定享受相应的保障待遇。

三、新增了13个门诊慢特病病种,具体执行标准为:

(一)5个病种按照门诊普通慢性病待遇政策执行:肺动脉高压、特发性肺纤维化、自身免疫性肝病、阿尔茨海默病(老年痴呆)、青光眼。

(二)8个病种按照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政策执行:肢端肥大症、黄斑性眼病、ANCA相关血管炎、先天性免疫蛋白缺乏症、尼曼匹克病、骨髓增生性疾病、多发性硬化、重度特应性皮炎。(姚昌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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