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关于恢复公共交通和班线客运服务的批复
县交通运输局:
你局《关于请求恢复我县班线客运、城市(城乡)公共交通客运服务的请示》(凤交字﹝2020﹞31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一、同意自3月15日起,除凤阳至蚌埠、凤阳至官塘、武店至官塘班线外,所有班线客运、城市(城乡)公共交通客运服务全部恢复运行。二、你局要认真制定好疫情防控相关方案预案,做好防控物资配备、疫情防控知识培训、工作人员健康状况摸底排查等各项准备工作。三、严格执行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各项规定。乘客进站时,要做好实名制售票、体温检测、安检等工作。车辆运行前,要严格按要求做好车辆检查和消毒消杀等工作,拒绝体温异常或未戴口罩的人员乘车。车辆运行时,适时开窗通风并关闭车内空调。车辆运行后,要做好卫生清洁和通风工作。疫情结束前,长途客运班线车辆后两排座位作为留观区,不得安排其他乘客乘坐;取消疫情低风险地区互通客运班线和公共交通客座率不超过50%的限制。四、如遇与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的突发状况,要按规定及时处置并第一时间上报县指挥部。
凤阳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0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