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职工医保参保人员门诊保障问题,切实减轻医疗费用负担,根据《安徽省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细则》规定,从2022年7月1日起,凤阳县将实施门诊共济保障机制。自此单位缴费部分不再划入个人账户,将全部计入统筹基金。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建立后,按照上年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左右设定门槛费、按照5%左右设定封顶线。一个自然年度内,职工在统筹区域发生的政策范围内普通门诊费用,起付标准800元;一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60%,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55%,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50%;退休职工的支付比例高于在职职工5个百分点。一个自然年度内普通门诊费用的统筹基金支付限额为2000元。支付限额不结转、不累加到次年度。个人账户家庭成员可共济使用。职工及其关联的配偶、父母、子女,凭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包括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医保电子凭证等)在定点医药机构门诊就医或购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职工个人账户支付范围的,定点医药机构从个人账户中划扣;个人账户不足支付的,由个人支付。同时可以为其关联人员缴纳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的个人缴费。
下一步,县医保局将加强对个人账户使用、结算等环节的动态审核管理,创新门诊就医服务管理办法,充分运用智能监控系统、实地稽核、引入第三方监管力量等办法,强化对医疗行为和医疗费用的监管,确保基金安全高效、合理使用。(姚昌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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