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意见》指出,技能人才是支撑中国制造、中国创造的重要力量。加强高级工以上的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对巩固和发展工人阶级先进性,增强国家核心竞争力和科技创新能力,缓解就业结构性矛盾,推动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我国是一个人力资源大国,也是一个智力资源大国。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本体是技术、主体是人才、载体是实践,要壮大技能人才队伍,提高我国科技创新水平,让更多技能人才“有为”,关键在于转变观念“有干头”、成长进步“有准头”、打通渠道“有盼头”、实现价值“能出头”。
“有为”要“有干头”。职业没有高低贵贱之分,只有社会分工不同。一批职业技能人才在国际赛事中代表国家勇夺奖项,一批“五四青年”“大国工匠”等荣誉奖章向高技能人才颁发,人们逐渐摆正了对技术的认知,提高了对高技能、高技术的认可。培养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首先要转变社会观念,大力宣传技能人才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和贡献,推出一批身边的劳模典范、大国工匠榜样,进一步营造重视、关心、尊重高技能人才的社会氛围,形成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
“有为”要“有准头”。榜样是看得见的哲理,技术工作同其他工作一样,精细入微、量身定做的成长成才路径是培育高技能人才的重要途径。自古以来,“师傅带徒弟”的传帮带制度是培养人才的有效手段,要发扬优良传统,探索中国特色学徒制,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开展订单式培养、套餐制培训,通过名师带徒、技能研修、岗位练兵、技能竞赛、技术交流等形式,开放式培训高技能人才,最终构建以行业企业为主体、职业学校为基础、政府推动与社会支持相结合的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畅通人才成长成才之路。
“有为”要“有盼头”。期望理论中,人的积极性被调动的大小取决于期望值与效价的乘积。也就是说,人才实现期望目标的道路越通畅,激发起的动力越强烈,也就越能干出更好的业绩。树立技能导向,让人才主动向上向优,既要依法保障技能人才合法权益,合理确定劳动报酬,建立健全基于岗位价值、能力素质和业绩贡献的技能人才薪酬分配制度,实现多劳者多得、技高者多得,也要建立健全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制度,畅通高技能人才向专业技术岗位或管理岗位流动渠道,让高技能人才实现名利双收。
“有为”要“能出头”。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中,最高的需求就是尊重需求和自我实现需求。高技能人才的成果要得到认可并发挥作用,关键在于完善以职业能力为导向、以工作业绩为重点,注重工匠精神培育和职业道德养成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推动职业技能评价与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相适应,与使用、待遇相衔接,对解决重大工艺技术难题和重大质量问题、技术创新成果突出的高技能人才,破格晋升、提高奖励,让高技能岗位成为全社会人人向往、人人争先的“香饽饽”。(中安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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