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针对近期一些热点案事件中谣言频发问题,政法机关积极履职,协同宣传、网信等主管部门依法依规开展工作,惩处网上造谣传谣违法犯罪活动,坚决遏制网络谣言传播,维护网络公共空间良好秩序。
网络的发展,为自媒体的形成与发展构建了多方平台;而自媒体的出现与壮大,对于丰富民众的生活,对于满足民众的知情诉求,乃至在激浊扬清等方面,都有着积极的作用。一点也不夸张地说,今天,只要我们想看的,想学的,几乎都能够通过自媒体予以实现。有需求就有市场,更何况自媒体有着如此显著的“利好”。因而,利用自媒体,吸引流量,进而变现,也就成为许多人的选择。
应该说,这也是无可厚非之举。然而,我们不能见利忘义,不能利令智昏。非常遗憾,也非常令人痛心的是,一些自媒体人,只是盯着流量,只是考虑变现,只是想着赚得盆满钵满而剑走偏锋,进而无所不用其极,为了达到目的而屡屡突破道德与法律的底线。这样的一种行径,不仅严重混淆了视听,更是颠倒是非,混淆黑白,给民众的工作与生活,给社会的和谐与稳定,都造成了直接的影响与危害。尤其值得我们关注的是,越是出现热点事件,某些自媒体人越是兴风作浪,像打了鸡血一般兴奋,添油加醋,信口开河。这种被网友视为“吃人血馒头”的卑劣行为,已经成为社会不能承受之痛。
在江西胡鑫宇事件中,网民陈某某为博眼球、引流量,假冒“光头”老师,拍摄威胁家属私了的视频上传网络,影响极其恶劣。在严重影响社会秩序的同时,也给胡同学的家人造成二次伤害。甚至,在警方已经详细、具体地介绍整个事件的来龙去脉之后,依旧有不少自媒体人继续胡言乱语,危言耸听,大有“语不惊人死不休”之势。
少数自媒体人的如此做派,其实也让更多能够理性看待问题的网友深恶痛疾。然而,一些自媒体人已经利令智昏,此时,仅仅是温馨提示已经无法使其清醒,因此,只有依法惩戒,才是最恰当的选择。
这样的依法惩戒,首先是对“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的践行。网络有虚拟的因素,但是,当它已经成为社会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时,不负责任的胡言乱语,绝对不能容忍。而当这种行径已经突破法律底线的时候,我们更是必须运用法律武器,对此严惩不贷。否则,这样的信口开河,在淆乱视听的同时,也会导致更多的人心存不良而趋之若鹜。这样的依法惩戒,对于广大网民也是一次提醒。面对自媒体的言之凿凿,我们必须保持足够的冷静与理智。偏听偏信,既是被人收割智商税,也是加重社会戾气,使得人人自危。网络世界的天朗气清,也期待着每个网民的理性助力。(中安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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