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凤阳县第二届“中都古韵 大明遗风” 摄影、短视频大赛征稿启事

“一座中都城,凤阳城市魂”。为了展现大美凤阳的独具魅力的文化特色、艺术再现中都古韵的风韵留存。凤阳明中都皇故城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管理处、滁州市摄影家协会、凤阳县摄影协会联合举办凤阳县第二届“中都古韵 大明遗风”摄影、短视频大赛,特面向省内外征集优秀作品。

明中都位于淮河南岸,是明初朱元璋称帝后在家乡凤阳悉心营建的都城,于洪武二年(公元1369年)九月下诏建设,至洪武八年(公元1375年)四月罢建,罢建时已“功将完成”,城垣、水系、宫殿、坛庙、市政、军事设施大多建设完成或在建设之中,城市轮廓基本形成。明中都的建设为改造南京和建设北京提供了城市规划蓝本,并积累了实践经验。明中都皇故城遗址(明中都宫城在明代称作“皇城”,设立文保单位时定名为“明中都皇故城”)。1961年被列为安徽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982年,明中都皇故城与明皇陵石刻一起被列为第二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13年,凤阳明中都皇故城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获得立项,2017年12月,被国家文物局公布为第三批国家考古遗址公园,是安徽首个获挂牌的国家考古遗址公园。2022年,明中都遗址被评为“2021年度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明中都皇故城也是凤阳县独具特色的城市文化名片。

一、组织设置

主办单位:凤阳明中都皇故城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管理处

滁州市摄影家协会           

承办单位:凤阳县摄影协会 

协办单位:凤阳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凤阳县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安徽省华侨国际文化交流基地 

二、征稿细则

1、广大爱好摄影、爱好制作短视频的均可投稿(投稿数量不限) 。

2、作品必须取材于凤阳县境内与明中都有关的主题,作品创作时间不限,优先采用老照片。

3、投稿图片集中反映明中都遗址的重要历史价值、学术价值和社会效益,记录重大事件、重要时间节点、重要人物与明中都城有关的活动、事迹和故事,具有重要时代特色。拍摄内容和主题主要围绕老城、老人、老事件;明中都遗址保护、考古、复建等的相关古建筑风貌;文物的活化利用等,展现大美凤阳浓厚的明文化景观景致等。

4、作品入展后,主办单位将统一调取大尺寸数据文件,制作画册用于展览和巡展(TIF格式文件建议不低于50MB,JPG最高格式压缩文件建议不低于5MB)。本次征稿活动提倡提交数字文件,胶片拍摄的扫描成电子文件提交,作品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承办单位提交,逾期不提供者或不按规定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展资格。

5、主承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使用入展作品,并不再支付报酬。

6、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组成部分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7、所有来稿作品可以采取适当后期调整,但是不得改变原始主体影像。谢绝纯数码后期创意的作品。

8、该展不收参加费,不退稿。不接受已经在上届入选的作品投稿。投稿作品在邮寄、发送过程中损毁、灭失或迟到、未到或不符合投稿要求的,相关损失及后果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三、投稿方式

1、摄影作品黑白彩色均可,采取数码投稿:组照不超过4幅,单幅作品采用高品质JPG格式,长边不小于3500像素, 文件量不小于5兆。

2、视频作品要求画面清晰连贯,视频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时长不低于30秒,不超过3分钟,视频格式为MP4、MOV、MPG。

3、数码作品文件名以“作品标题+作者姓名+联系电话+作品格式”命名,随word文本将作品的“作品标题、作者姓名、联系电话、通讯地址、拍摄地点、拍摄时间、简要说明(200字内)”一起打包发送至大赛收件邮箱。

投稿邮箱:1421281096@qq.com 

联系人: 李云龙 13955060213 

联系人:王艳 13965972229    

地  址:凤阳县府城镇中都大道555号

四、征稿作品时间及评选

即日起至2023年10月31日(以收到作品时间为准)。

评选采取线上和线下两种方式进行,线下评选由省、市摄影家协会组成评审组联合评定;线上评选按照人气票数从高到底排序,确定入选作品。

五、入展作品荣誉设置及稿酬

入展摄影类作品40幅,视频类作品10幅 ,稿酬各200元(税前)。另设网络人气作品7幅,给以一定的物质奖励。

以上均颁发荣誉证书,可按滁州市摄影家协会之规定累积入会申请积分。入展作品稿酬由凤阳县摄影协会负责代向入展作者给付,并代扣代缴其中的个人所得税。


六、附则

1、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2、本次征稿活动,投稿数量不足100幅或质量无法达到专家组要求,奖项可空缺。




明中都皇故城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管理处

滁州市摄影家协会

2023年7月14日

以下为部分首届获奖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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