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凤阳县委办公室凤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凤阳县文学艺术创作和展演奖补暂行办法>的通知》(凤办字﹝2019﹞123号)文件精神,经个人、团体申报,凤阳县文学艺术创作和展演奖补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拟定2024年度凤阳县文学艺术创作和展演奖补作品,现将作品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10天(2025年8月22日—8月31日),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文联)反映,电话:0550—2214318。
附件:2024年度凤阳县文学艺术创作和展演拟奖补作品.xlsx
凤阳县文学艺术创作和展演奖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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