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凤阳县委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五大机制“,促进审计成果有效运用,切实做好审计“后半篇文章”,为全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保驾护航。
审计整改工作责任机制。明确被审计单位是落实审计整改责任的主体,将落实审计整改纳入领导班子议事决策范围。被审计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作为落实审计整改的第一责任人,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负总责,及时部署、统筹协调整改工作。
审计整改结果报告机制。明确被审计单位在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书等审计文书送达之日起,向审计机关书面报送审计整改结果报告的时限。明确审计整改结果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审计处理处罚决定执行情况、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及审计整改相关佐证材料等。
审计整改跟踪检查机制。明确审计机关在出具审计报告后,要列出审计查出问题清单,建立审计整改台账(清单),完善“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对接机制,对审计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审计整改联动机制。对审计机关依法提请有关部门协助执行的整改事项,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与管理权限,及时办理,及时反馈。审计机关移送的涉嫌违法违纪的问题线索或其他事项,相关受理部门应及时调查处理,调查处理情况应及时反馈审计机关。巡察机构应将审计整改的落实情况作为巡察的重要内容。
审计成果运用机制。明确把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纳入单位综合目标考核,并作为领导干部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对审计查出的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未在规定时间内落实整改又未说明原因或原因不充分、不按规定配合审计整改、虚假整改以及屡审屡犯、屡审不改的,由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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