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凤阳县围绕法治乡村建设着力实施“四大工程”,进一步推动全县乡村形成崇德尚法、循法而为的社会风尚和良好秩序。
实施法治乡村建设“体系完善工程”。在全县构建党委统一领导,司法行政部门牵头抓总,组织、宣传、民政、农业农村等部门齐抓共管的法治乡村建设工作体系,建立定期会商、任务分解、督查落实、考核奖惩等工作机制。同时,推动政府行政管理与农民群众自治有机衔接和良性互动,确保法治乡村建设有序、有力、有效推进。
实施法治乡村建设“惠民服务工程”。县司法局、乡镇司法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汇聚律师、公证、仲裁、调解、法援等法律服务力量,整合区域内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新乡贤工作室、学法中心户等服务管理资源,线上线下同步发力,为广大农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全生命周期的法律服务产品,增强农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和安全感。
实施法治乡村建设“载体优化工程”。依托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平台,持续开展“法护人生、法进家庭、法润村居”专项行动,注重培育不同类型、不同主题的村居法治文化品牌项目、特色节目和学法阵地,让农民群众在潜移默化中感受法治、接受法治。
实施法治乡村建设“精准扶贫工程”。把法治扶贫融入乡村普法依法治理全过程,及时主动对接乡村企业、特色农业、乡村旅游等新建扶贫项目;做好五类特殊人群贫困家庭的法治帮扶、就业培训和创业指导,夯实真脱贫、不返贫的法治基础。(张树虎 郭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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