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建设“158”行动计划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凤阳县结合实际,制定推进乡村振兴促进现代农业产业发展
奖补办法,办法自今年1月起执行到2023年12 月止,有效期3年,凡在该县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单位、组织和个人,不分所有制和隶属关系都可享受奖补。
“奖补办法”共41条,奖补内容分为种植业、畜牧业、水产业、农业产业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等6个方面。其中种植业主要聚焦优质稻麦、蔬菜生产和特色种植业发展,对集中连片订单生产300亩以上优质水稻的生产主体,每亩给予50元补助,最高补助2万元;对集中连片,订单生产300亩以上优质专用小麦的生产主体,每亩给予50元补助,最高补助2万元。畜牧业主要针对发展猪、牛、羊、肉禽、蛋禽标准化养殖以及皖东牛等设定奖补,对新建并存栏能繁母猪200头或原种能繁母猪150头以上的标准化良种猪场,每场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补;对新(扩)建年出栏商品猪5000头以上、猪舍建筑面积达3000平米,且设施齐全的标准化规模养猪场,每场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补。水产业主要针对新(扩)建水产规模养殖基地、“稻虾共作”和休闲渔业基地设定奖补。农业产业化主要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三品一标认定、冷链物流建设、一二三产融合、企业升规、农产品展销和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创建,对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50万元、10万元、3万元奖励。新型经营主体培育主要聚焦推动土地流转、培育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同时,该县还鼓励开展示范农机化大院创建、循环农业示范点、农业物联网建设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对受灾设施农业予以补偿救助。
为加快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凤阳县此前已出台二轮农业发展扶持政策,奖补政策的实施有效促进了全县现代农业发展,此次该县新出台的奖补办法紧紧围绕农业产业发展和经营主体需求,围绕长三角绿色农产品加工供应基地建设部署要求,进一步突出了对农业产业化发展、绿色发展、品牌建设的鼓励扶持,将进一步促进凤阳县优质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提升产品质量、经营效益和市场竞争力。(韩延龙)
下一条: 凤阳“村企联建”助力文明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