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孤儿合法权益,促进孤儿健康成长,凤阳县采取多种有效措施,严格把关,扎实推进,全面完成孤儿各项资金发放工作。
严把审批程序关。凤阳县严格按照个人或监护人申请、乡镇审核、县民政局审批的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孤儿纳入保障范围,并建立健全信息公示、入户核查工作机制,确保审批公正和认定精准。
严把资金发放关。凤阳县孤儿基本生活补助发放实行动态管理,按月发放。散居孤儿每人每月基本生活费标准1100元,集中供养孤儿每人每月1510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参照上述孤儿保障标准执行。凤阳县对纳入贫困户的孤儿,按照每人每月300元的标准,发放孤儿抚育金,按季度进行发放。
严把动态调整关。建立孤儿基础信息数据库并及时更新调整,健全动态管理机制。村(居)、乡(镇)、县民政局定期开展孤儿大走访,深入调查了解孤儿保障情况,及时按照程序和规定办理增发或停发孤儿基本生活费、孤儿抚育金的手续。
严把监督管理关。凤阳县组织17个乡镇儿童督导员,235个村儿童主任定期对孤儿养育状况进行巡查、走访评估和监督,督促监护人做好孤儿养育工作。建立孤儿基础信息数据库,规范保障对象档案管理。
今年第一季度,凤阳县孤儿共198人,其中机构养育孤儿14人,社会散居孤儿184(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25人),共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补助67.886万元。凤阳县共有贫困户中孤儿80名,共发放孤儿抚育金7.14万元。(夏智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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