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击疫情 凤阳在行动

凤阳县医疗保障局致全县广大参保群众的一封信

发布时间:2020-01-31 16:57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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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参保群众: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我省也已于24日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一场声势浩大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已经打响,县委、县政府全力做好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根据中央、省、市、县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有关精神,为防止交叉感染,切实保障办事群众的健康安全,特向全县参保群众告知如下:

一、县医保中心服务窗口设在县政务服务大厅,人流相对密集,针对春节假期后医保中心窗口将迎来办事小高峰的情况,为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减少交叉感染,我们呼吁广大参保群众近期尽量避免来县政务服务大厅医保中心窗口办理业务。

二、2019年的医疗费用发票可以在2020年12月31日前办理报销,建议参保人员尽可能在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后前往县政务服务大厅医保中心窗口办理。

三、参保群众如需要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可以通过拨打0550-6629669;0550-6620108进行电话备案,最大程度降低交叉感染风险。确需到县政务服务大厅医保中心窗口办理医保业务的,请您务必佩戴口罩,做好自我防护。

四、为降低人员流动带来的交叉感染风险,减少患者多次往返医院,疫情防控期间对高血压、糖尿病等病情稳定并需要长期服用固定药物的慢性病患者,将原来的一个月取药量放宽到3个月,请参保患者根据医嘱进行取药。

我们坚信在习近平总书记的亲切关怀下,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万众一心、众志成城,就一定能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祝全县人民幸福安康! 


凤阳县医疗保障局

2020年1月31日

编辑:郑孝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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