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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阳:村规民约“上墙”更“上心”

发布时间:2023-11-30 09:32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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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进凤阳县的各个村落,随处可见村规民约宣传标语和宣传图画,从二十四孝文化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从村风民俗到环境卫生……内容涉及十分广泛,处处洋溢着乡村新气象。一条条村规民约就像一道道亮丽的风景线,使人能够时时受到教育,处处受到警醒。

近年来,随着乡村治理的深入推进,凤阳县212个村普遍制定了村规民约。村规民约是村民自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一种行为规范。坚持与时俱进是制定村规民约的一个基本要求,杜绝天价彩礼、坚持厚养薄葬、做好垃圾分类等全部融入村规民约,确保村规民约接地气,有吸引力和生命力。

今年,县文明办、县民政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完善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促进移风易俗工作的实施方案》。村规民约的制定也是一个听民意、汇民智、聚民心的过程。在村规民约制定过程中,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路线,充分调动村民的积极性,号召村民积极建言献策,踊跃参与到村规民约修订工作中来。通过广泛征求村民的意见建议,充分尊重村民的主体地位,制定出全村人共同认可的村规民约。

村规民约作为村民自治的重要内容,其生命力在于是否能够严格执行。要将村规民约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上墙”只是第一步,“上心”则更为关键。县文明办、县民政局印发了《关于开展“村规民约我践行”主题实践活动的通知》,通过快板说唱、入户走访、向村民发放宣传单、绘制墙绘、张贴标语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把村规民约讲清楚、说明白,让其真正走进群众心里,成为一种行动自觉。截至目前,各乡镇(街道)共开展“村规民约我践行”活动60余场。

此外,凤阳还将村规民约的实施与身边好人、道德模范、文明家庭等荣誉称号评比创建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使模范遵守村规民约的群众发挥正能量的作用。把村规民约的制定与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助推乡村振兴。(李方 夏智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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