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上午,凤阳县检察院干警在该县丹桂花园、皇城明居等居民小区,开展以“保护野生动物,共建和谐家园”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活动。
干警们向居民解读全国人大常委会刚通过的《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讲解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相关条文,分析非法猎捕、杀害、运输、出售、收购野生动物所面临的刑事处罚,阐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的严峻性和保护野生动物的必要性,同时结合最高检日前发布的《检察机关野生动物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告诫非法收购、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不仅构成刑事犯罪,也对野生动物资源和生态环境造成损害,检察机关通过提起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在追究资源破坏者刑事责任的同时,还使其依法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引导居民增强法治意识和生态保护、公共卫生安全意识,养成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从源头上切断病毒传染源。
宣法活动增强了广大居民保护野生动物、共建美好生态环境的法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坚定了修复人类与野生动物和谐共生的决心和信心,同时也稳妥有效地助力了当地疫情防控工作。(吴长忠)
宣传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
张贴涉野生动物保护公益诉讼宣传单
编辑:赵辰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