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县教体局扎实推进教育扶贫工作

发布时间:2019-10-17 08:58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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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以来,县教体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教育扶贫政策,多措并举,扎实推进教育扶贫工作,着力解决“义务教育有保障问题”,确保贫困户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保障有学上、上得起学。

在教育脱贫攻坚政策上,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印发<关于解决义务教育有保障突出问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皖〔2019〕8号)文件精神,教育扶贫的主要任务包括四个方面:

(一)全面落实国家教育资助政策

一是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资助:标准1000元/生·年,资助对象为公办园及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贫困儿童,对建档立卡家庭和非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儿童、农村低保家庭和农村特困救助供养等四类家庭儿童全覆盖。

二是义务教育学生资助。义务教育阶段实行“两免一补”,即“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为贫困寄宿生发放生活补助”,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为小学阶段1000元/生·年、初中阶段1250元/生·年,对象为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学生和非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和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等四类非寄宿生纳入生活补助范围,按照国家基础标准50%核定发放生活补助,残疾学生按1250元/生·年标准执行。

三是中职学生资助。免学费标准为3000元/生·年,对象为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籍在校生。国家助学金标准为2000元/生·年,对象为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对建档立卡学生和非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和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等四类学生全覆盖。

四是普通高中学生资助。免学杂费标准为省级示范1700元/生·年、市级示范1400元/生·年、一般学校700元/生·年。对象为建档立卡学生和非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和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等四类学生全覆盖。国家助学金标准分1000、2000、3000元/生·年三个档次,对象为在籍在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对建档立卡学生和非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和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等四类学生全覆盖,且按一档“3000元/生·年”标准资助。

(二)扎实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建立完善“县政府—乡镇政府—村(居)委会—学生家长”一条线、“县教体局—学校—班主任—学生”一条线的“双线控辍保学”责任制,明确各级各岗位的控辍保学责任,确保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以外的贫困户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

(三)加快小规模学校和寄宿制学校建设

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和能力提升工程,在项目谋划过程中优先安排初中及九年一贯制乡镇寄宿制学校。

(四)加强贫困地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

落实好“国培计划”、“省培计划”、定向培养乡村教师计划任务,优先满足偏远乡镇薄弱学校需求。

教育扶贫主要做法:

一是健全工作机制。县教体局成立了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教育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在学生资助中心设立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教育脱贫攻坚工作。明确校长为学校教育扶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副校长为直接责任人,班主任为宣传员和具体经办员,层层签订责任书,压实工作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确保各项教育扶贫政策宣传到位、落实到位。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发放扶贫政策口袋书、印制教育扶贫政策宣传单、召开学生会及家长会、电话问询等方式,广泛深入宣传教育扶贫政策,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积极利用各类主流媒体进行宣传,在省学生资助网、滁州日报、市县民生工程信息网等各大网站刊载教育扶贫信息,得到上级主管部门的好评。

三是强化业务培训。召开全县中小学、幼儿园资助中心工作人员培训会,对教育扶贫的内容、标准及工作流程等进行专题培训,通过开展教育扶贫知识大学习、大考试等活动,使每一位扶贫工作人员都能熟知教育扶贫政策及受助对象的认定办法,切实做到精准识别、精准扶贫。

四是狠抓问题整改。针对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反馈意见中涉及教育领域的3大类、4大项、6个方面的问题,以及县教育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反馈的4个方面8个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将任务分解细化,明确时间节点、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和责任人,组织开展全县教育扶贫大排查大整改活动,逐校逐生填写受助情况登记表,对排查中发现的漏助人员,与镇村共同核实后,及时上报县扶贫办。目前所有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教育取得的成效:

2019年春季学期,累计发放国家教育资助金467.6975万元,资助贫困家庭学生5195人,其中资助建档立卡家庭学生1843人次,发放资助金147.8925万元。发放地方教育精准资金297.87万元,资助建档立卡家庭学生4033人,实现了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中职学校学生资助全覆盖。

根据国家和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从2019年秋季学期开始,取消了地方教育精准扶贫项目,将建档立卡家庭和非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儿童、农村低保家庭和农村特困救助供养等四类家庭学生全部纳入国家教育资助范围,目前正在开展资助对象统计汇总工作,建档立卡家庭学生资助金在9月16日前全部发放到位,非建档立卡家庭学生资助金11月份发放到位。(县教育体育局





编辑:郑孝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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