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击疫情 凤阳在行动

凤阳关于对城区住宅小区实施封闭管理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0-02-03 15:47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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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居民朋友:

鉴于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严峻形势,为确保全县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研究,决定对城区住宅小区进行封闭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月3日14时起,城区所有居民住宅小区只保留一个出入口,并在出入口设置门岗检查点,由负责包保的县直单位配合物业工作人员进行24小时值守,小区居民凭身份证和通行证进出(关于小区通行证办理,有物业公司的由物业公司负责办理,没有物业公司的,由包保县直单位负责办理)。非本小区居民严禁进入。

二、每天上午,每户居民每两天只能派一名家庭成员于8:00~18:00时段外出采购一次生活用品,其余时间一律不得外出。因突发事件需临时出入小区,须与小区包保县直单位值守人员协商,并经登记后方可出行。

三、小区内参与疫情防控人员和特殊岗位值班人员,凭县防控指挥部或所在单位出具的证明,方可正常进出。

四、小区车辆进出必须持县防控指挥部或有关单位出具的通行证明,否则一律不得出入(公务、执法、救护、环卫等特种车辆除外)。

五、居民家庭成员如发现咳嗽、发烧等症状,要立即和所在社区、府城镇或县防控指挥部联系(府城镇电话:0550-6721513、6710510,县防控指挥部电话:0550-6721216),相关疾控人员将上门访视。

六、所有春节前后外地返凤人员,请主动与所在社区或府城镇联系登记,并在家医学隔离观察14天,期间严禁外出聚会、购物等活动,否则将视为扰乱疫情防控期间社会秩序交由县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七、背街小巷、开放式居民小区和其他乡镇住宅小区参照以上要求进行封闭管理。

八、小区封闭管理期间,请所有居民自觉遵守相关要求,扰乱、辱骂、殴打值守人员或冲撞卡口人员,县公安部门将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因小区封闭管理给居民生活带来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封闭管理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凤阳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0年2月3日


编辑:郑孝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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